2022湛江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通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一、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20427元/月,下限调至4085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6809元/月。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20742元/月,下限调至4148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6914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