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包括五险: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断缴不会清零缴纳额和参保记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注:这里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是指职工或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因此,无论在哪里缴费、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会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并不存在所谓“清零”的情况!
2、医疗保险
分两种情况:
①医保参保人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重新参保缴费的,视为连续参保;
②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缴费的,视为重新参保,连续缴费时间自缴费之日重新计算(不同城市间政策或有差别)。
温馨提示: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与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挂钩!中断缴费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3个月,否则会视为重新参保哦
3、失业保险
与养老保险一样,失业保险是累计计算的,断缴不会清零账户信息。
关于失业保险
①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③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4、工伤保险
分为已参保及断保两种不同情况:
①职工发生工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费用;
②断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项目和费用;
③用人单位可以补缴断保期间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补缴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新费用。
5、生育保险
职工生育保险是累计计算的断缴不会清零缴纳额和参保记录。
温馨提示: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先满足特定条件:
①生育保险参保人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除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外,还需在上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上月没有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下个月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