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
根据省社保局要求,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发放时间由原来的每月20日改为每月10日前。
认证时间
取消原每年4至6月的集中时间认证方式,改为全年每月均可认证,两次认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可继续发放养老金。对12个月内没有认证通过记录的,从最后一次认证通过当月(或申请城乡居保待遇次月)顺延的第13个月暂停发放待遇。
发放方式
自2020年12月1日起,新申领企业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统一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待遇发放账户。在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时,请提供参保人本人已经激活金融账户的社保卡。2020年11月底前已经在湛江市领取企业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自2020年12月起,统一转换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基本养老金发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