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股(科)前台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股(科)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