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规定:
缴费比例:
从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企业及职工依然是下限各5%,上限各12%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
缴费基数: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本市已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2021年7月完成住房公积金2021缴存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月缴存工资基数的调整工作。
二、调整内容
(一)2021 缴存年度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数。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核定。
(二)2021缴存年度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24,507元,下限不得低于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