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情形
在本市范围内大修自住住房
办理材料
提取或转移时,申请人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销户提取和调动转移时需提供,并打印最终余额)、结婚证(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
①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安全质量鉴定意见书;
③购买建筑材料票据。
(复印一份,原件备查)
提取时间和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根据证明材料发出的时间,职工及其配偶可在一年内申请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每年总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若提前偿还贷款的,不得提取超过所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
(3)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按季提取,且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支出。
办理流程
(1)个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批通过→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移)。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提取的:个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出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办理→审批通过→提取转账。
(3)离退休职工办理提取的:个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提取。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的,1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时间
星期一 至 星期五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区: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0759-3197189
徐闻办事处:徐闻县红旗二路228号建设银行二楼 0759-4866777
雷州办事处:雷州市群众大道008号建设银行二楼 0759-8813745
遂溪办事处:遂溪县遂城镇府前路45号 0759-7770663
廉江办事处:廉江市南市北路33号建设银行二楼 0759-6662366
吴川办事处:吴川市人民东路建设银行大厦三楼 0759-557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