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
办理材料:
1、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4、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①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②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可提前到照相馆拍好居住证相片,持相片回执、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到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
第二步:现场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第三步: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第四步:内部审核。
第五步:内部制证。
第六步: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费用: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20元证件工本费。
扩展资料: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载的内容有哪些?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住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次数、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香港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使用810000,澳门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使用820000,台湾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使用8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