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社会事务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省人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二十条。
主管部门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办事对象
个人、企业、机关单位。
办理条件
1、外观检验合格;
2、排气检测合格。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并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市环保局窗口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尾气检测及现场检查合格的,当场办理;
(4)申请人到市环保局窗口领取机动车环保标注。
办理流程图如下:
窗口办理流程(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并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市环保局窗口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尾气检测及现场检查合格的,当场办理;
(4)申请人到市环保局窗口领取机动车环保标注。
办理流程图如下:
权力运行流程
提交材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车主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3、车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检测报告;
办理主体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办事窗口
窗口名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07593197120,07593197130
交通指引:912路、805路到体育北路行政中心站下车或2、20、22路到海滨大道会展中心站下车,西行400米或10、11、12、16、38、43路人民大道北体育中心站下车,东行400米。
监督电话
07593197099。
承诺期限
即办
办理结果
出具机动车环保标注。
网上服务情况
在线申办服务:是。
业务咨询服务:是。
结果查询服务:是。
进度查询服务:是。
网上交费服务:否。
是否涉外:否。
是否需要身份验证:否。
身份验证是否使用CA: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