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黄标车奖励补贴资金的车辆所有人将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交售给我市依法设立、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广东省湛江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地址:湛江市椹川大道西三路6号,联系电话0759-2300278)并领取《湛江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车辆所有人须如实填报申报表签名确认并提交。
(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接到报废黄标车及申报表3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车辆报废回收有关信息;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和环保部门审核,环保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部门在5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核档工作及对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接到和环保部门的审核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对车辆进行拆解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商务部门审核,商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对申报表加审核意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相关证明材料报部门审核,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收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后,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环保部门。环保部门统一制作车辆信息电子表格向财政部门申领资金,财政部门经审核(个人只填报身份证号码)符合补贴条件的,对《湛江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加审核意见。符合补贴条件的,经湛江市环境保护公众网(www.gdzjepb.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拔付到与车主同名的指定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帐户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