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1、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
2、补贴条件:(1)已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2)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3)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且未领取失业补助金。(4)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
〔注:本补贴有申报时间要求(详见办理流程),符合条件对象应及时提交申请。〕
3、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
4、补贴期限:一次性。
5、申请渠道:由补贴对象向失业登记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6、应提交资料(一式一份)
(1)困难情形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条件书面材料(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的申请人需提供)。
(2)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会保障卡账户的,提供申请人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
(3)湛江市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
点击下载:湛江市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 .docx
注:申请补贴或补助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或可查验的电子信息。经办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可要求补贴对象提交原件或补充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7、办理流程:补贴对象应在失业期间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暂未实现网上受理,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可按纸质受理要求直接向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纸质材料。
温馨提示: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