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
合标电动自行车:合标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主要指标包括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具有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最高涉及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者等于400W等,且获得3C认证);
二、违标电动自行车:
违标电动自行车是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或者没有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三、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
(一)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二)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
(三)加装车篷、遮阳伞;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通行安全的拼装、加装、改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