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湛江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室
1.办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一楼107室湛江市人才服务中心阅档室
2.办公电话:0759-3119563
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位置指引:"途径公交车:①25线,在市党校站下,向世贸反方向走50米,经过水闸桥,再向左走50米;②11、12线,在影剧院站下车,向百园路方向走200米,转入南桥南路步行50米”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查档介绍信
三、查阅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符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11月20日起实施)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单位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查阅人事档案。
1.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
2.干部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
3.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4.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
5.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
6.干部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七)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