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gd.122.gov.cn/)”,点击【机动车业务】→【新车(含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下的【异常选号资料修改】进入选号资料修改流程。如下图所示
2.用户在预选机动车号牌过程中,输入新购小型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验证时提示已被“该车辆已预选号牌,不允许再次预选号牌!”或者“该车辆已上牌,不能选号,请核对输入!”的验证失败信息,如果用户确认自己新购小型汽车确实没有在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号牌,用户可以通过“异常选号资料修改”进行申诉。申诉处理成功后,用户即可以继续预选号牌。
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3.如果用户要进行申诉,可以点击申诉首页上部的提示,会显示异常选号资料修改详情页面。 用户要认真阅读页面上部的业务须知,上传的身份证明照片及新购车辆发票要清晰、真实,并且和填写的车辆识别代号及用户本人的信息一致。
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4.用户填写完成所有信息之后,点击“提交申诉”,如果系统验证用户申诉的信息没有问题,用户即完成申诉提交。请用户耐心等待申诉资料审核和处理,处理结果可以通过申诉首页的数据列表查看。查看界面如下图所示。